24H服務電話0800-833-888
服務電話 0800-833-888
Line線上客服

徵信新聞

違善良風俗 性愛契約無效


壹蘋果網路 2008/04/23

因為簽下性愛契約而衍生的情色糾紛層出不窮,但法院都會認定性愛契約無效,律師吳孟良說:「因為婚姻和性行為應該是每個人的自主權利,這種契約內容就像在談性交易,違反了社會善良風俗,根據《民法》規定當然屬於無效契約。」

過去發生的性愛契約案件多和金錢有關,像台北縣曾發生謝姓男子外遇,後來姦情爆發,謝男為了付遮羞費給情婦的男友,竟要自己老婆陪人上床抵債。

難構成妨害性自主罪

另外還有一名洪姓女子為了還債,和債主簽契約用性愛換取延長一百二十萬元的還款期限,最後債主被洪女控告性侵但獲判無罪。

吳孟良對此表示,因為契約無效,所以積欠的債務不可能因此消失。反而是簽約雙方一定都同意才會出現所謂的性愛契約,此時除非能證明遭到脅迫或下藥才簽約,否則刑事上多會認定當事人自願與對方發生性行為,很難構成妨害性自主罪行。記者劉昌松

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相關新聞】 【下一篇




L
I
N
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