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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介紹

男子迷信散家財拋妻棄子 法官裁離婚獲准

新竹一名盧姓男子廿一年前迷上拜小廟,不但散盡家財捐給廟祝,甚至搬到廟裡住,完全不理妻兒,還涉嫌家暴。妻子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訴請離婚,法官審理後也認為盧姓男子行為離譜,裁定離婚獲准。(彭清仁報導)

據了解,盧姓男子原本是遊覽車司機,結婚後與妻子生有三名兒子,但不久盧姓男子迷上一間小廟,剛開始只是贊助香火錢,後來則是聽信廟祝的說詞,認為遭人下蠱,需吃大量的瀉藥將壞東西拉出來,自此盧姓男子就瞞著家人,將所有薪水全都捐給廟宇,同時為了尋求神明的庇護,躲進廟裡住了一年,留下妻子獨力撫養三個兒子。

而盧姓男子之後則是放下工作,整天往廟裡跑,一回到家則是痛罵妻子「討客兄」,還動輒對妻子手腳相向,妻子身心俱疲、忍無可忍之下提出離婚訴訟。法官審理過程中,盧姓男子的兩名兒子,則是在法庭上力挺母親,兒子並向法官供稱,母親只要與男人說話就被父親毆打,兒子每次都報警,可是父親依然故我。法官認為,兩造婚後同住屋簷下,原告長年獨撐家計及房貸,扶養三個兒子,還得忍受被告長年拳腳毆打及精神羞辱,造成妻子人性尊嚴嚴重傷害,兩造婚姻關係已無復原可能,准予離婚,訴訟費用由被告負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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